2024新疆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 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分)或初试成绩/3(总分满3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八章第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生源地招生计划,区分人文社科类、管理类、理工类三类,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生源不足的生源地,余额招生计划可用于其他生源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招生计划向理工类专业倾斜,原则上理工类计划占该专项计划的65%。除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工程硕士)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按人文社科类、理工类、管理类三类上线考生占比同比分配招生计划,各类间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类内若有剩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合格生源。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