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又叫《辛丑各国和约》。 1901年9月7日,奕讠斤、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英、俄、德、法、美、日、意、西、荷、比、奥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上签字。1901年是夏历辛丑年,所以最后议定书又称为《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共有12...
辛丑条约内容有哪些
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对列强的活动,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列强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在北京划定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许中国人居住。
辛丑条约的内容包括赔款、划定使馆界、拆炮台、驻军队、胁迫清政承诺镇压反帝斗争、对德、日谢罪、惩罚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设立外务部等。
赔款:中国需要赔偿英、美、法、德等国家共计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划定使馆区:把北京的东交民巷划为使馆区,在使馆区内,中国人是不得居住的,而且各个国家都可以派兵驻守。
拆炮台、驻军队:清政府需要拆除大沽既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全部炮台,允许列强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胁迫清政承诺镇压反帝斗争:要求中国人民不能成立或者是加入与诸国仇敌的团体,如果违反,将处以死刑,中国的各省官员需要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即革职。
设立外务部:将我国的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是清政府和列强交流的专门机构。
对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都进行惩治,有些被监禁,有的被流放,当时处死的官员大概有百余人,而且清政府还分别派亲王、大臣赶赴德、日两个国家,表示惋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