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分新规定目录
驾照扣分新规定

驾照扣分新规定
一、扣分标准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扣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三、增减分规则
2.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就清零,不计入下一记分周期。但是要重新进行学习,合格后清除积分。
3. 车辆违章罚款主要有现场开单和电子违章两种类型。现场开单处罚只要车主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后,就可以清除违章记录重新拿到满分。而电子违章记录则需要车主在网上进行确认和缴纳罚款后消除。
四、违规处罚
五、记分周期内未满12分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那么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会清零,重新开始积分。这有助于驾驶员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
驾照扣分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驾照扣分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驾证扣分新规

实行驾照扣分新规,一辆车违章三个驾驶本扣不完,就用自己一个驾照扣分。
然后按照新交规规定,被扣证,扣12分以上24分以下,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扣24分以上,再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考试都合格了,缴清罚款,所扣的分都会清零,领回驾证。
新交规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这样可以么?
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有哪些?

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
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
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高考状元多少分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
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
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
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标签: